编号:2026第2666号
根据(2025)鄂0102执4189号之一,(2025)鄂0102执4189号之三,程创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洪国用(2000改)字第2255号 | 童凯峰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1018012GB00040F00090006 | 洪山区关山街关山二路1号3幢5单元102室 | |
| 2 | 洪9914012-9914138A36 | 童凯峰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1018012GB00040F00090006 | 洪山区关山街关山二路1号3幢5单元10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6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