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3951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6年7月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59989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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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 备注 |
| 1 | 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 |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| 长江新区汉口北大道与梅教街交汇处 | 420116008001GN00203W00000000 |
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6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