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643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恢1394号,吴珮(代理人:陈律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6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4005号 | 汪莲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3003GB00018F00540001 | 东西湖区耀江丽景湾一期依云苑7栋S单元202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6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