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宣传部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四贤路81号江夏报社集资房1栋2单元2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410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宣传部2026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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