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998号


2026-06-10  来源:本站

  付黎明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东荆街太白路两侧汉南新城(欧洲风情小镇一期八区A、C地块)C7栋/单元1-3层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074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付黎明
2026年6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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