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897号


2026-06-05  来源:本站

  张琦梓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唐家墩路9号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A区A栋A1单元9层2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国用(交2013)第1111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江2013007593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琦梓
2026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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