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465号


2026-06-0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465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4执恢753号,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914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711 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A单元6层625室  解封,解押,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覃卫东(公民身份号码:42108719951030271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6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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