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772号


2026-06-01  来源:本站

  湖北省大方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武昌区中北路107-2号广厦中北领寓二期1栋/座10层15室的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》(证号:F1113013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湖北省大方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2026年6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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