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481号


2026-06-0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481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2执恢375号,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51946号 陈飞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3007GB00048F00260021 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凤凰花园二期9栋2单元6层1室  依据(2025)鄂0102执恢375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解除该房屋的查封、抵押,并过户至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名下。 
2 鄂(2019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9395号 陈飞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03007GB00048F00260021 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凤凰花园二期9栋2单元6层1室  依据(2025)鄂0102执恢375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解除该房屋的查封、抵押,并过户至常州优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名下。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6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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