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437号
根据(2025)鄂0902执恢1016号,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09010685 |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花桥支行 | 期房抵押证明 | 420103005009GB00005F00010652 | 江汉区解放大道549号创世纪广场/栋A单元25层22室 |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孙潇(公民身份号码420902198904291514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