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706号


2026-05-29  来源:本站

  张罗毕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纱帽街碧栖轩182号(原育才路)2单元3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汉国用(2001)第15951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9900181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罗毕
2026年5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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