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425号
根据(2026)鄂0191执恢246号,王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33789号 | 武汉港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4007039GB00435F00020094 | 蔡甸区蔡甸街独山村商业、住宅项目(荷风雅居)8栋2单元14层2号 |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