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400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5667号之三,郝彦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3019号 | 王丹凤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2011001GB00003F00010148 | 江岸区永清街解放大道1340号(常阳永清城)1栋2单元3A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