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342号
根据(2026)鄂0191执恢178号,杨双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9873号 | 范其勇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4070012GB00220F0008004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港湾江城二期(B组团)A-6栋/单元17层2号 |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杨双红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5196903102423)名下,产证作废。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