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331号
根据(2025)鄂0106执恢1897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2015005959 |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|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| 420103014004GB00002F00010364 | 江汉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3,4,6栋4号楼单元10层4室 |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柏俊锋(公民身份号码460031199910255610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