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309号
根据(2025)鄂0102执4970号之三、(2025)鄂0102执4970号,苏奕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7503号 | 童建兵,王贵荣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2003002GB00003F00050110 | 江岸区丹水池街田元村18号汉口新城·公园世家5号楼1单元6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