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四三五工厂,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一研究所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首义路街首义村经济适用房1栋/单元16层8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267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四三五工厂,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一研究所2026年5月25日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-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