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569号


2026-05-25  来源:本站

  胡桂英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新华下路68栋2层5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14606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江私02-14606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胡桂英
2026年5月25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