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263号
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、执行裁定书:(2026)鄂0116执4418号之一,张建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城关国用(91)字第39号 | 黄陂县环城供销社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6010019GB00044F00010061 | 黄陂区前川街群光十二组 |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、执行裁定书:(2026)鄂0116执4418号之一,将位于黄陂区前川街群光十二组房屋【房屋所有权证号:200100176号】的土地使用权【土地证号:城关国用(91)字第39号;土地分摊面积12.41平方米】过户登记至申请人张建国名下。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2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