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244号


2026-05-2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244号

  根据(2026)鄂0115执3007号之一、(2026)鄂0115执3007号,胡丽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6891号 武汉旭程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86001GB00042F00030077 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6号旭辉御府二期8栋2单元28层1号   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5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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