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446号


2026-05-20  来源:本站

  谢红文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59号居住项目(关山村城中村改造刘家咀包KT1、KT2开发地块)一期(KT1地块)1栋1单元29层(1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433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谢红文
2026年5月20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