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185号


2026-05-1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185号

  根据(2026)鄂0191执恢233号,李秀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0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250号 杜青岛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4070006GB00203F00300133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R2地块东风阳光城四期红枫苑1号楼1-2层9号 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李秀敏(公民身份号码:42030319890926202X)名下,产证作废。 
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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