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401号


2026-05-18  来源:本站

  周正华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熊家嘴路8号关山村熊家咀还建小区(八一花园)H8地块E3栋2单元25层0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092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周正华
2026年5月18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