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379号


2026-05-18  来源:本站

  蔡全山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纱帽街幸福村184号1-2层的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汉集建(93)字第5582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200400133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蔡全山
2026年5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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