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363号


2026-05-15  来源:本站

  朱可阳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城明花园明雅苑202附20号1-3层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(2013)第220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060129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朱可阳
2026年5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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