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146号


2026-05-1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146号

  根据(2026)鄂0191执恢232号,钟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3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3224号 武汉福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2001GB10018F00020077  蔡甸区奓山街大东村、康湾村居住项目(常福昕苑(东区))2栋1单元13层(3)号  根据法院文书号(2026)鄂0191执恢232号对陈黎明名下位于:蔡甸区奓山街大东村、康湾村居住项目(常福昕苑(东区))2栋1单元13层(3)号强制过户到钟攀,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,现对权属证明公告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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