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124号
根据(2025)鄂1083执恢205号,熊良伟(代理人:陈律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4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1761号 | 王立伟,殷丹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3009GB00037F00020174 |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桥三路南、五景药业东金盛·国际(金银湖广场二期)/栋4单元16层3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