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295号


2026-05-14  来源:本站

  金翠萍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世纪家园三期幸福人家F1栋3单元2层02室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042009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金翠萍
2026年5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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