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柯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庙山办事处庙山开发区金龙大街320号阳光佳苑(住宅、商业及地下等)3栋/单元28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596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柯2026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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