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35791号
根据房屋拆迁,王林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私2002)字第53378号 | 杨义发、王林琼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江汉区自治街42号 | ||
| 2 | 江200200227,江200200226,江200203786 | 杨义发,王林琼,王林英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江汉区自治街4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