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086号


2026-05-1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086号

  根据(2026)鄂0103执2413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1022313 武汉津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5004GB00004F00030005  江汉区青年路59号华玻商住楼6号楼2单元1层3室  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:宋志丹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3197908233758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15)第14717号 武汉津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5004GB00004F00030005  江汉区青年路59号华玻商住楼6号楼2单元1层3室  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:宋志丹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3197908233758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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