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068号


2026-05-1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068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3执恢677号之三,司毅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4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6722号 黎逢明,彭义斐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19GB00046F00090005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57号F、空港中心城1栋1-2层7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该房屋产权中彭义斐所占的60%产权份额转移登记至司毅文名下。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11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