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2023号


2026-05-0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2023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7执恢480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0002000 梁德安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7004GB00014F00010023  江汉区天一小区甲栋友谊大厦15层5号  解封,解押,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吴国伟(公民身份号码:420923198903280954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00)第17398号 梁德安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7004GB00014F00010023  江汉区天一小区甲栋友谊大厦15层5号  解封,解押,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吴国伟(公民身份号码:420923198903280954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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