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954号


2026-05-0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954号

  根据(2025)鄂0112执恢837号,李美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东国用(商2015)第280207002-SE-03-8号 白华山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3004GB00002F00790008  东西湖区张柏公路东、环湖路以西长源.假日港湾SE-03栋/单元非标准层层SE-03-08号   
2 东2015009148 白华山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3004GB00002F00790008  东西湖区张柏公路东、环湖路以西长源.假日港湾SE-03栋/单元非标准层层SE-03-08号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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