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953号
根据(2025)鄂0112执恢198号,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13008629 | 王志祥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12413003GB00052F00010001 | 东西湖区径口大队28号金银湖高尔夫会员别墅西苑二期工程LT-2栋B号 |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执通知书(2025)鄂0112执恢198号解除抵押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5月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