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017号


2026-05-06  来源:本站

  湖北天纵藏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天纵水晶郦都二期一组团11栋1单元9层4室的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》(证号:JXBC20140418-82)/《商品房权属证明书》(证号:夏2014013021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湖北天纵藏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6年5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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