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影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纺机路20号美林·青城梧桐道28栋2单元1层3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洪国用(2011商)字第6453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昌字第2011005554-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熊影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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