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老区委小区3幢4单元2层1室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18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523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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