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汉武(已故),唐绍群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青石小区5号乙门7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阳国用(改2000)第8003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阳200060511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罗汉武(已故),唐绍群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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