钮萍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马湖村野芷湖南路5号保利心语九区B,C地块6栋1单元25层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406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钮萍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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