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2983号


2026-04-30  来源:本站

 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花桥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东方花都三期——天上人间2栋2单元6层2室的《期房抵押证明》(证号:岸200500948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花桥支行
2026年4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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