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911号
根据(2025)鄂0102执恢892号之一,张珍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0036号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4070016GB10001F00020116 | 蔡甸区沌口小区听涛观海三期A6栋/单元29层(4)号 | 根据法院文书号(2025)鄂0102执恢892号之一强制解除该房屋抵押 |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3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