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907号


2026-04-30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907号

  根据(2026)鄂01执恢24号之三,李霞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786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04002GB00003F00200012  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226、228、230号生态住宅社区B地块(华侨城·原岸)D6栋2单元3-4层2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30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