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73号
根据(2025)鄂0104执3527号之三,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2012004088 | 胡昊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2015GB00009F00010054 | 江汉区马场角路64号1栋1单元11层1103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刘玉璇(公民身份号码:429005200010027982)所有。 |
| 2 | 江国用(商2012)第07108号 | 胡昊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2015GB00009F00010054 | 江汉区马场角路64号1栋1单元11层1103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刘玉璇(公民身份号码:429005200010027982)所有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