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869号


2026-04-2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869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3执恢805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16002709 蔡晓帷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1003GB00023F00030162  江汉区常青一路5号福星惠誉·福星城(一期)3栋1单元38层4室 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韩蔡宇(公民身份号码420116200504293718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16)第03286号 蔡晓帷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1003GB00023F00030162  江汉区常青一路5号福星惠誉·福星城(一期)3栋1单元38层4室 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韩蔡宇(公民身份号码420116200504293718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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