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67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恢422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6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207号 | 阮汉成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3002003GB00008F00080003 | 江汉区发展大道179号天梨豪园(帝逸花园)B栋4单元12-14层1201室 |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朱超(公民身份号码420821198304100036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