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48号
根据(2025)鄂0104执4184号之三,王志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0721号 | 武汉市新宏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3005014GB00020F00010165 |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北侧楚天府(2018-065)2号住宅楼、3号住宅楼栋3号住宅楼一单元13层3号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