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45号
根据武东税协三[2026]40号,朱江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9731号 | 湖北新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4002GB00005F00020015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中路152号长青壹号南区202栋/单元1-2层10商号、常青花园中路573号长青壹号北区106栋/单元1-2层4号 | |
| 2 | 鄂(2020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7935号 | 湖北新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4001GB00002F00060153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中路152号长青壹号南区202栋/单元1-2层10商号、常青花园中路573号长青壹号北区106栋/单元1-2层4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