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39号
根据(2026)鄂01执恢24号之二,宋振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2003号 | 武汉华发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2008007GB00081F00020028 | 江岸区永泰路10号新建居住项目(华发首府)2号楼10层(1)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