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828号
根据(2023)鄂0115执652号,薛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5130号 | 武汉市江夏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5002002GB00269F01550028 |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7号汤逊湖山庄四期7号楼1单元18层1号 | 依据(2023)鄂0115执652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将该房屋登记至薛玲名下。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7日
